职能部门
党委办公室
职能部门

1. 协助党委落实“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三大主体责任”,起草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年度总结等;

2. 负责院党委会议的议题征集、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草拟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党委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党建各项制度;

3. 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筹备组织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负责院党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 负责院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等管理工作;

5. 负责中层干部、各在职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工作;

6.负责基层党建,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7.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内监督;

8.组织实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受理查办违纪案件,加强执纪问责;

9.负责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受理信访工作;

10.负责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工作;

11.协助院党委管理院工会工作,并指导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12.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管理办公室
职能部门

1.制订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负责各类公文处理、文印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法律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3.负责与上级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国内、国际职业安全健康相关事务合作与交流的接待工作;

4.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事、薪酬福利政策和制度,具体实施本院岗位设置及员工薪酬福利,负责部门及员工考核、员工调配、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外事管理、出国政审等工作;

6.负责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网络运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房屋、车辆、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8.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采购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安全管理等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0.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部
职能部门

1.负责编制院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指导各部门编制财政预算,参与院经济方针、目标的拟定和实施工作;

2.负责制定和健全院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参与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进行各类支出的复核与支付,做好院各部门及附属专户等的经费核算,完成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日常工作;

3.负责院各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结算,做好医保对账和各类票据及收费价格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业务合同的经济事项管理,做好各部门经济合同的审核;

5.负责院内审计,负责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院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

7.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务部
职能部门

1.负责组织宣传医政、药政、医保、院感、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标准,负责医疗业务活动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起草、制(修)订本院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医政、医保、院感、体检、职业病诊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各类报表、报告的审核、登记及上报工作;

3.负责院实验室资质证书、医疗、体检证书的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开展资质证书的年检和延续工作;

4.负责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本院学术繁荣,做好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协作工作;

5.负责全院论文管理,做好论文发表前组织审核、登记,发表后汇总、归档工作;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跟踪、验收、归档及考核管理,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日常专利管理,成果转让及成果推广应用的组织工作;

6.负责执行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负责执行质量体系年度内部审核,协助开展院年度管理评审工作;

7.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生物样本检测的投诉、不符合工作控制、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等质量要素的管理工作;

8.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部门
职业健康指导中心
职业健康评估中心
安全卫生工程研究中心
职业安全健康促进中心
化学中毒中心
职业病诊疗中心
健康监护中心
康复中心
中心实验室
杂志编辑部
职业健康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职业健康地方法规、标准与方法研究,负责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职业健康信息化、职业危害因素与职业病预警、预测等地方法规、标准与方法研究工作;

2.开展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负责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提出对策建议等工作;

3.负责职业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运行,负责本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信息定期分析;

4.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与重点职业病监测,负责方案制定、评估实施、提出对策建议等工作;

5.承担职业健康工作网络管理工作;

6.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健康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地方法规、标准与方法研究,负责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危害鉴定等地方法规、标准与方法研究工作;

2.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等工作;

3.开展职业危害鉴定,负责职业危害(或职业危害事故)现场调查、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危害鉴定等工作;

4.为涉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的生产经营单位,在预防和控制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健康影响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5.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卫生工程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卫生与安全工程研究,负责卫生与安全卫生工程政策制定与先进适宜技术开发工作;

2.开展安全卫生工程先进适宜技术推广,负责本市安全卫生工程先进适宜技术筛选、评估与推广目录制定和更新工作;

3.开展安全卫生工程咨询,负责用人单位、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4.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业务。

职业安全健康促进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2.开展企业健康促进方法研究,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

3.负责职业卫生培训和咨询,为用人单位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方面给予咨询与技术支持;

4.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上海市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

5.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化学中毒中心职责

1.承担化学中毒等的诊断、治疗工作;

2.承担本市及相关地区的化学中毒应急医学救援任务;

3.负责本院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救援医疗设备、药品等维护和更新,开展化学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对全市化学中毒诊治规范制(修)订及培训,接受化学中毒咨询;

5.开展化学中毒及应急救援的科学研究;

6.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病诊疗中心职责

1.承担中毒以外其他职业病的诊断、治疗等工作;

2.负责对本市中毒以外其他职业病诊治规范制(修)订及培训;

3.开展中毒以外职业病诊治科学研究;

4.负责职业病诊断相关仪器设备维护和更新,及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

5.负责药事管理相关工作;

6.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健康监护中心工作职责

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做好用人单位委托的岗前、岗中、离岗、应急体检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的复查工作;

2.承担健康体检及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

3.负责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医技部门管理及质量控制;

4.负责制(修)订、完善、组织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健康体检及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等的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体检质量;

5.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相关科学研究;

6.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康复中心职责

1.承担职业病及职业相关性疾病等的康复工作;

2.提供尘肺病等呼吸系统疾病家庭疗养技术支持;

3.负责对本市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等的康复治疗规范制(修)订及培训;

4.负责康复医疗设备维护和更新,及康复治疗质量控制;

5.负责本院病房管理;

6.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心实验室工作职责

1.开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生物材料中毒物及代谢产物等领域的科研和技术更新工作,为相关检测标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围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开展相应的理化检测工作;

3.开展职业危害和职业中毒事故中毒物的理化检测方法研究,为院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杂志编辑部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选题、组稿及编辑部工作计划;

2.做好杂志专栏内容策划工作;

3.负责杂志的出版发行工作;

4.负责杂志外部关系管理,做好作者、读者联系,广告市场开拓,客户群体维护以及与国内外期刊同行的交流等工作;

5.负责杂志编委会的日常管理,杂志年度工作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制定等;

6.负责杂志信息化系统(官网、投稿系统、微信公众号等)的维护、管理;

7.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